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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网络电视台猖獗 广电总局称坚决取缔

来源:通信产业报 发布日期:2007-01-05 阅读:

 

  通信产业报讯 2006年12月27日,广电总局下发《关于依法查处非法“网络电视台”有关情况的通报》,严查非法网络电视台。

  据悉,仅北京地区就发现了7家网络电视台。这些非法电视台有的擅自在互联网上从事包括频道播出、自办新闻节目等在内的视听节目传播活动;有的公然在各地设立分台和记者站;有的公开参加各种媒体活动,以电视台的名义在刊物上发布消息;还有的甚至伪造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或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,以此四处招商引资。

  广电总局负责人表示,对于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,将取缔互联网经营企业自称的“网络电视台”,并给予经济处罚、吊销营业执照,严重者将断开接入服务,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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