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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广播电视局部署全地区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工作

来源:局办 发布日期:2008-05-21 阅读:
  5月9日,市广电局召开全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会议。部署今后一个时期营口地区广播电视安全优质播出工作。
  会议认为,前一阶段的安全播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,市、县、乡三级广播电视播出、转播机构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,保证了重要转播和播出时间、时段的安全。特别是在党的“十七大”32天的保卫战中,涌现出多名先进典型,部分同志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、省局的表彰。说明全市广播电视队伍是可信、可靠的。
  会议指出,2008年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的关键年,其大事多、喜事多。8、9月份奥运会和残奥会在北京举行;喜逢改革开放30周年;9月份神州七号太空行走;胡锦涛总书记访日;刘少奇、周恩来两位伟人诞辰110周年;辽宁解放60周年;今年又是营口“环境年”。这些重大活动和事件,广播电视必须保证安全转播、安全播出。
  会议要求,“安全是广播电视的生命”。首先,做好广播电视内部的安全。要更换“带病工作”的机器设备、线路,其完好率要达到100%;要做好防火、防电、防雷工作,播出和转播重地不得外人进入,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;日常播出要保证人员,重大播出领导必须亲自带班。其次,做好广播电视外部安全。要做好空中“异常”信号的防范,把好各有线电视前端,恢复各“预警系统”;有线网络要昼夜巡查,重点部位死看死守;要做好“至高点”看管,防止无线插播;要做好户外广播电视设施的保护,防止爆破。第三,要重新完善《广播电视防范预案》,保证人员、车辆、解破设备及时到位;要保持与当地公安、安全、610办、社区、乡镇的联系,做好“联防联动”工作;要做好市、县、乡的沟通与联系,一旦发现问题,做好“驰援”工作。第四,在重大播出时间、时段,各级领导不能外出,如必须外出的,要向市局领导请假。同时,要做好“情报”的收集和上报工作。
  会议强调,各县区、各单位要把安全播出工作当作中心工作抓好、抓实。要周密安排、认真部署,力争营口地区不出问题,如果出现问题,要把政治影响压缩到最低程度。因防范不利,工作不到位,出现重大的问题的将严肃处理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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