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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及法律法规,围绕市委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宣传工作,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;
(2)对全市广播电视业进行行业管理,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广播电视行业发展规划,合理规划广播电视传输网络,指导全市(县)区的广播电视工作;
(3)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相关干部,负责广电中心系统内的人事管理工作;
(4)审批各台、报及公司的财务预算和创收计划,监督下属单位财务活动;
(5)执行国家、省广播电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,指导全市广播电视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;
(6)制定并实施全市广播电视产业发展规划和市场经营战略,拟定并组织落实广播电视创收政策,取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;
(7)组织做好广电中心内部行政后勤和安全保卫工作,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和机密、要害岗位的安全;
(8)负责管理广电中心系统内党务、纪检、工会、共青团等工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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